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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“国五条”细则出台 泉州二手房过户爆棚

发表于2013-03-05

泉州二手房过户多了,赶着交税的人也多了

4日是“国五条”实施细则发布后的上班首日,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税务窗口人头攒动,不少市民是虑及政策变动,赶来办理二手房交易的。

发表于2013-03-05

同样的场面还出现在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国土房产综合服务厅,据工作人员统计,4日仅上午时间,就有一百余位市民来办理二手房交易,是平时工作日的3倍多。

发表于2013-03-05

3月1日,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》发布,明确提出个人售房将严格按转让所得征收20%个税等细化措施,这一政策被称为“国五条”实施细则。

发表于2013-03-05

记者4日了解到,目前泉州市二手房交易仍按转让收入的1.5%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。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,厦门尚未出台进一步措施,二手房交易暂按老办法进行。

发表于2013-03-05

“国五条”实施细则未来会有多大影响?业内普遍的看法是,要看市场买卖双方博弈情况,如果是买方市场,卖方就会主动让利,承担一部分成本;如果是卖方市场,二手房市场继续需求量大,那20%的税无疑将由购房者承担。

发表于2013-03-05

【记者走访】

买的卖的都着急办手续

“这两天效率特别快。”4日上午10点,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缴税窗口,挤着不少赶来办理二手房交易的市民。现场办理业务的中介人员小陈说,以往买卖双方签约后要一段时间才能走完程序,但是“国五条”细则出来后,买卖双方都急着办手续。

发表于2013-03-05

与此同时,窗口工作人员接到了许多咨询电话,内容都与“缴税是否变动”有关。泉州市区南新、丹厦等二手房中介机构,这几天也是咨询电话暴增。“我们这几天成交量比往日多,但是房价没有太大波动。”泉州南新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陈慷慨说。

发表于2013-03-05

“担心20%的税吃不消。”在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国土房产综合服务厅,现场不少前来办理二手房过户业务的市民,无论买售双方,都担心未来会受到“国五条”细则的影响,希望能将手续早点办完。

发表于2013-03-05

一些房产中介最近则“不愁房源”了,厦门某房产中介机构的业务员小林告诉记者,之前,他们找房子要经过很多渠道去搜寻,但这几天,不断有人来公司咨询,卖房意愿强烈。

发表于2013-03-05

征税办法暂时没有变动

记者了解到,“国五条”细则所提的“征税20%”,泉州早在2006年已有相关说法。当时,对个人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有两种方法,一种是按住房转让收入的全额1.5%计征,另一种是按住房转让收入扣除房屋原价、转让税金及合理费用后的差额20%计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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