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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房产税试点扩围确定 新一轮试点或有福建

发表于2013-05-30

记者从权威人士获悉,出于试点顺利落地的考虑,房产税试点扩围已确定“向增量开刀”的思路,下半年将是试点扩围的关键时点。该思路包含两层含义:一是对增量住房进行征税,不会覆盖存量;二是在划定人均免征面积的基础上,对超出部分征税。

发表于2013-05-30

继此前试点的上海和重庆之后,新一轮试点可能在较大范围内铺开。此前包括福建在内全国共有10个省(区、市)启动物业税“空转”试点,有分析认为,新一轮房产税试点城市可能在这些地区中诞生。

发表于2013-05-30

统计数据显示,今年4月,广州、北京、深圳新建商品住房同比涨幅为13.7%、13.4%、11.5%,在全国大中城市中遥遥领先。

发表于2013-05-30

此前有消息称,杭州、湖南湘潭、湖北鄂州的房产税试点方案已成形并上报。据悉,“杭州版”房产税试点方案与上海类似,对增量房屋征收房产税,同时划定人均60平方米的免征面积,以家庭为单位综合计征。税率分为两档,对普通住宅以交易价格的4‰的税率征收,对非普通住宅以交易价格的8‰的税率征收。

发表于2013-05-30

此外,在上海、重庆试点房产税之前,全国共有10个省(区、市)启动物业税“空转”试点,包括北京、辽宁、江苏、深圳、宁夏、重庆、安徽、河南、福建、天津。有分析认为,新一轮房产税试点城市可能在以上地区中诞生。

发表于2013-05-30

观点碰撞

存量还是增量?

“房产税要动真格,就该将存量房纳入征收范围,且应提高税率。”

——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研究员王小广

“沪、渝两市试点,避开了数量巨大的存量房,当然不可能形成对多套住房拥有者的挤出效应。”


发表于2013-05-30

——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

背景:数据显示,目前我国存量住房约190万平方米,每年增量住房约10万平方米。首批开展房产税试点的上海、重庆,主要针对增量房开征房产税,由于覆盖面小、税率低,效果不够理想,例如重庆启动试点10个月后,主城区征税金额只有9000万元。


发表于2013-05-30

税率多高合适?

“针对先富起来的人、住豪宅的人、拥有多套房的人征收房产税,应该是一个方向。”


发表于2013-05-30

——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蔡洪滨

建议:专家建议,人均住房面积超过8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,理应多缴纳税款;对拥有两套住房的家庭,按照市场评估价征收1%~3%的房产税;对拥有第三套住房的家庭,不论面积大小,按照每年4%至5%的税率征收。


发表于2013-05-30

新闻延伸

美国物业税占地方收入30%

从全球范围来看,房产税是许多国家地方政府的重要税源,比如,在美国,物业税约占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30%;在英国,住房财产税也是地方政府重要的收入来源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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