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一页|1|2|下一页
/2页

主题:开放式小区离泉州有多远?

发表于2016-03-11

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的政策一发布,便引发了全国热议。网友忧心忡忡,认为小区开放后势必影响居住安全和生活质量;那么开放式小区到底是大势所趋还是无稽之谈?你家的围墙离被打开,还有多远?

“政府的意愿”——愿望是美好的

1、所谓的“封闭住宅小区”是指体量超大、阻碍城市路网的“城中之城”,并非是指所有的住宅小区;

2、对大型房地产企业拿地、用地,要做出一定尺度限制,土地在出让方面,应该小块出让,不再是大片出让;

3、通过发展都市中心地段街区制,畅通城市毛细血管,使城市路网稠密,四通八达,从而达到治堵的目的。

从以上三点看,政府的出发点是很好的,但是现实与理想的距离却还有十万八千里的路要走!

发表于2016-03-11

国外VS国内 需要拆的不只是一堵围墙

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程世东主任表示,西方国家城市发展一直是小街区,路网密,不会像我们一些城市经常出现交通毛细血管堵塞的情况,而封闭式的大院或小区不仅割裂了路网交通,而且从多个方面影响了城市生活。那么国外的小区到底是如何开放的?

加拿大:许多小区并非封闭式,带围墙的“小区”绝大多数也是不封闭的,因为人工费高,有围墙没门卫。小区的公用设施(如公园、学校运动场、社区活动中心等)外来人士也可使用,但通常不会有人特意来沾光,因为这类设施在其他很多地方也能免费使用,甚至更好。

国内:最不缺的就是人工成本,最缺的恰是公用设施!

巴黎:很多大致相连的住宅楼围成一个院落,入口处设有门禁,只有居民能够进入。在大型的主街道上每隔几个这样的楼群,就有相应可供车辆通过的岔道,与相邻的主街道连通政府修建道路时,会选择合适的地段,形成Y字形街道。避免出现“丁字路”和“断头路”。

国内:巴黎的模式很像北京古老的四合院,值得借鉴,但是,政府部门更需要在道路规划上下功夫!

美国波士顿:市中心的居民区,因为周围小街道遍布而且方便,地下停车场也并不昂贵,所以即使没有小区围墙,路过的车辆也根本不屑“扎”进小区内部去,在正常街道行驶反而更省心。

国内:市区特别是大城市,人车(机动车、电动车、自行车)混流;停车烧钱烧时间烧体力。没有围墙,路过的车辆应该会毫不犹豫地扎进小区!


发表于2016-03-11

不同意是业主的权利 同意要保障业主权益

一个小区使用的土地,无论是小区内建设道路、绿地,还是建设住宅楼的土地,都先是开发商从政府手中获得使用权,建设完成后出售给业主,而小区使用的土地也被划分到每个购房的业主“头上”,也就是“公摊”。对于已有小区是否开放,应该充分尊重小区土地的使用权人——业主的权利,而不是强项推行。

再者,对于“破墙”小区,应该有具体的运作流程和补偿标准,需要有完善的《细则》或《办法》保障。补偿包括退回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的土地出让金、给小区居民带来不便的补偿、道路建设成本,以及由此给居民带来不便进行的补救措施,包括如噪音、污染等一系列问题,都要统筹进行。如果说过去的项目征地拆迁牵涉的是几家人的利益,那么,开放式改造所牵涉的就是上百家人家的利益。

消除后患谈何容易?

推行街区制后,物业如何管理?安全如何保障?这是业主最关心的问题。

物业问题上,北京大学法学院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表示:“物业的本质不会变,只是管理服务的方式会有所变化。一栋楼内的楼道、电梯、二次供水等都是公共部位和共有设施,也是需要维护的。”这么说来,业主需要的其实只是一个业主委员会,一个清洁工,加上可以定期做检查的电梯维护人员和水电工。物业公司,需要一个360度的转型和大裁员。

小区安全问题上,专家表示:“小区的治安并不仅仅是靠封闭来解决,封闭也不能解决安全问题,要靠管理和防范等多个方面,如加强巡逻、守护等多种措施加强治安。”这点不多做点评了,只能说,政府,靠你了!

综上,可以看出逐步打开已封闭的住宅小区,困难重重,畅通城市毛细血管的愿望,更多需要从控制政府地块的出让入手,再不然,机关大院是否要以身作则?


发表于2016-03-11

我也不喜欢开放小区

发表于2016-03-11

本来这种事就是要经过业主同意的啊

发表于2016-03-11

我就不同意啊

发表于2016-03-11

我也不喜欢啊

发表于2016-03-11

我到时觉得可以开放,美景共享啊

发表于2016-03-11

有好有坏吧

发表于2016-03-11

安全最重要啊

上一页|1|2|下一页
/2页